《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已获通过,即将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新规对哪些属于重点单位予以明确,完善了服务与监督工作,如规定可以根据重点单位经营、生产活动需要定制个性化的气象服务。就珠海而言,已将易燃易爆危化品企业、重大型企业等作为重点单位。最新名单近期将核对后发布。
《办法》规定,市、县、区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同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拟定重点单位名录。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拟定的重点单位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后向社会公布。重点单位名录应当每两年更新一次。《办法》还予以明确规定,托幼机构或学校、危化品仓库、公共工程等八种单位可予以确定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当以上单位出现过因气象灾害致伤致死等三类情况,则必须确定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
江苏: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管理办法6月起施行
《江苏省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管理办法》将于2018年6月1日正式实施,新办法规定,今后网络食品交易主体需要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公示。
江苏省药监局在5月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颁布了《江苏省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将网络食品交易主体细分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通过自建网站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设立的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分支机构三大类,分别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或分支机构设立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据介绍,通过备案管理,将线上的网站与线下的实体经营者关联起来,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为网络食品市场的综合治理奠定了基础。备案部门自完成备案后七个工作日内,在江苏食药局的政务网站上向社会公开相关备案信息。网络食品交易主体的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应自变化发生之日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原备案机关提交变更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