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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贫县公安局半年喝掉600瓶白酒 用警车赴贵州买

2018-05-27 10:03:40  中国网    参与评论()人

2016年7月1日,时任副县长,局党组书记、局长贾博文因2013年1月至2015年10月期间,违反组织纪律、滥发津补贴、未按规定招投标、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等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同年10月28日,贾博文因与时任局党组副书记、政委张跃军2015年利用交流考察之机带队违规公款旅游,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此外,时任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副局长梁森林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和其他问题,也于当年12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作为贾博文的继任者,曾华于2016年8月来到安化县公安局任职。对于发生在其任期内的违规公务接待、公款吃喝问题,同时还分管全县信访工作的曾华表示,当时对局里一些情况并不清楚,但作为一把手肯定有管理不到位、执行不到位的地方。

“2017年1月,市委‘禁酒令’出台后,我在局党组会上提出了严厉要求,明确规定连私人带酒到食堂去都不行。”曾华告诉记者。

在谌嘉球看来,曾华并不知道这批酒的来历,他到任后,在接待方面也是按老规矩办,没有意识到这些问题。

对于时任纪检组组长的履职情况,谌嘉球说,梁森林平时虽然也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在民主生活会上提意见,但只知道食堂有酒且便宜,从未过问来龙去脉。刘晓松亦表示,不清楚梁森林是否就相关问题进行过提醒,至少他这个层面没有受到过提醒。

“如果说吃吃喝喝、迎来送往反映了不良党内政治文化积习甚深,那违纪问题的不断发生则充分暴露出一些地方或单位党内政治生活还不严肃,政治生态净化、修复和重建还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林彰良说,该案首先是一把手贾博文带头违纪违规,以致上行下效,这是县公安局政治生态的污染源;其次是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缺失,导致该县公安队伍纪律松弛、风气不正。

采访期间,安化县公安局一名干警坦陈,那个时候食堂接待确实多,但感觉整体环境氛围没这么严格。前段时间在河边散步,还有其他单位的人不解地问他:“那时候不是还没有这么严格的规定吗?”

安化县纪委监委一名干部告诉记者,自己曾在公安系统工作,有“内部消息”,当时就听到过关于县公安局食堂用“茅台酒”接待的传言。

习以为常的公款吃喝,乐此不疲的迎来送往,未受重视的“内部消息”,再加上局领导出差联系工作用酒、派出所食堂搞接待也要用酒等“现实需求”,恐怕很难令人相信,这样的问题,只发生在县公安局……(记者瞿芃)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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