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温水煮青蛙式”行贿:宁夏一落马厅官29次受贿203万元)
因受贿落马的宁夏厅官叶铁强,一审被判6年后上诉。5月15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案二审裁定书,宁夏高院于4月18日裁定驳回叶铁强的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叶铁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29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03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二审法院认为此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
澎湃新闻注意到,叶铁强曾任吴忠市城乡规划和环卫综合管理局局长,其所收受贿赂全部来自地产商。叶铁强收受贿赂后,为涉案七家房企在项目规划、审批、调整等事项上提供了支持帮助。
《法制日报》曾将地产商行贿叶铁强的方式描述为“温水煮青蛙”式行贿。叶本人在庭审时说:“开发商为了利益最大化,就会想尽办法无数次找到我调整规划。刚开始是通过个别领导一起吃个饭,后来发展到过年过节送万儿八千的礼金,到最后暴涨到几十万元的感谢费,使我开始走向腐败堕落的深渊。”
“十八大”后不收手
叶铁强捕前系宁夏吴忠市政协副主席(副厅级),曾任吴忠市城乡规划和环卫综合管理局局长。从叶铁强的受贿经历来看,主要集中在2009年10月至2014年1月,其任吴忠市城乡规划和环卫综合管理局局长期间。
2017年2月27日,宁夏纪委通报了叶铁强被“双开”的消息,通报称,经查,叶铁强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
新华社郑州4月18日电 18日,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司法部原党组成员、政治部原主任卢恩光行贿、单位行贿一案。安阳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卢恩光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卢恩光行贿案一审原标题:司法部原党组成员、政治部原主任卢恩光行贿案一审开庭2018年4月18日,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司法部原党组成员、政治部原主任卢恩光行贿、单位行贿一案。
卢恩光行贿案一审原标题:司法部原党组成员、政治部原主任卢恩光行贿案一审开庭2018年4月18日,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司法部原党组成员、政治部原主任卢恩光行贿、单位行贿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