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时限
2018年5月1日以来的停车收费行为
检查时间
2018年5月15日至2018年6月30日
检查重点内容
●是否存在不满一个计时单位收取停车费的行为
●停车收费明码标价牌是否规范,占道停车场夜间时段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修改
●是否存在高于明码标价牌标示价格收取停车费的行为
●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回应
东城乱收费停车场被责令整改
5月1日起,不论是白天停车收费以15分钟为1个计时单位的占道停车场,还是以30分钟、1小时为计时单位的其他停车设施,停车不足一个计时单位,都不再收取停车费。新京报记者在新价格政策实施首日探访多地后发现,仍存在“新政”执行不严,停车收费员乱收费等情况。
5月1日11时,新京报记者在东城区西兴隆街内的一处路侧停车场停车不到10分钟,被收费员按照一个计时单位收取了停车费。记者看到,此处停车计费牌公示的信息,以30分钟为一个计时单位,首小时内5元/30分钟,计费牌下方一行小字写明“不足一个计时单位按一个单位计算”,这与新政策要求并不相符。
对记者探访发现的问题,东城区发改委近日回复新京报称,看到媒体监督报道后派员到该停车场了解情况,据介绍,该停车场是正规备案停车场,新价格政策实施首日,部分停车收费员没有严格执行规定,东城区发改委价格管理部门已责成停车公司负责人加强员工培训学习,坚决贯彻停车收费价格新标准,不满一个计时单位不得收取停车费。
新京报记者裴剑飞
央视网消息: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通知,从即日起至5月31日,全国税务系统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专项排查整治,保障纳税人和缴费人应享尽享减税降费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