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高中转学
新落户人口高中转学,按照《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转学条件: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户籍迁移、父母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等正当理由需要转学的,可申请转学。转学程序:符合转学规定的新落户人口,由本人及其监护人填写《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学籍档案等材料,经转入、转出学校同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准予转入同层次的普通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省级示范高中就读。转学要求:学生转学一般应在开学后两周内完成。毕业年级学生和学生在休学期间原则上不得转学。县(市、区)域内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得转学。由外省转入我省的,只能在高一年级转入。跨省转学的,需到转出地省级考试管理部门办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5、高考政策
新落户人口参加高考,按照陕西省招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执行。2018年陕西省高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至21日。2017年11月21日以后落户的,须回原户籍所在地参加2018年高考。2018年陕西户籍考生在陕参加高考报名条件: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常住户籍在陕且满3年,本人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高考。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常住户籍在陕不满3年或学籍在陕不满3年者,须回原户籍所在地申请参加高考。
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实施方案规定,西安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按照《西安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实施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