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午休管理教师每天获150元补贴
过去,午餐午休管理人员的报酬问题一直困扰着学校,此次《意见》明确将学校午餐午休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学校午餐午休管理人员一至四年级按照学校班级数的1:1.5、五至九年级按照学校班级数的1:1.1配备。公办学校午餐午休管理工作由学校教职员工承担的,按每人每天150元的标准在经费上予以保障,由同级教育、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单列核增拨付;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进行管理的,参照上述标准由财政保障购买服务的相关经费。民办学校提供学生午餐午休服务的,其中享受义务教育学位补贴部分的学生由财政参照公办学校标准给予午餐午休管理经费保障,其他民办学校学生的午餐午休管理可由各区(新区)根据实际自行探索给予适当补贴。
那么这个补贴是如何计算的呢?《意见》起草组介绍,考虑到目前学校教师工作基本已经满负荷,如果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由学校教师承担,在不增加教师的情况下,午餐午休管理实际上是加班工作,因此可以按法定加班工资计算标准计算确定午餐午休管理人员报酬。
《意见》还提出,要建立多方参与的校内午餐午休管理机制,优化校内午餐午休管理,积极吸纳学校教职员工、供餐企业辅助人员、专业午托服务机构人员、家长等担任学校午餐午休管理服务人员。
研究以商事登记的方式设立校外午托机构
针对校外午托机构资质,《意见》也提出了相关建议:将调整校外午托机构登记设立性质,研究以商事登记的方式设立校外午托机构,从事营利性的校外午托经营活动。允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举办非营利性校外午托机构。鼓励街道、社区充分利用街道和社区的活动场地,为中小学生提供午托服务。已经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校外午托机构,可以选择继续按照民办非企业方式开展业务,也可以选择注销民办非企业,到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为商事主体。同时,深圳还将加强校外午托机构日常监管,建立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信息共享联合监管机制。
百强中小学未授权 近期,有机构在网络发布了“全国百强中学”、“2018中国最具影响力中小学百强榜”等榜单,教育部郑重声明,从未授权任何组织或机构开展面向全国中小学校的此类评选排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