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2016年5月,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向东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向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表面“环保明星”,背后大肆受贿
澎湃新闻梳理起诉书发现,刘向东受贿始于担任山西省供销社理事会主任期间。
这一时期,他利用职务便利,在地产开发、承揽工程、职务任免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陆续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729.5万元人民币、10万美元。
2006年3月,刘向东出任山西省环保局局长(2009年调整为山西省环保厅厅长)。
主政山西环保系统的7年间,他以铁腕治污著称,还曾因工作成绩显著荣获诸多殊荣,其中就包括全球公益慈善联盟最高奖项——金质勋章。
然而,这位明星环保厅长的真实人生并非如此。
检察机关指控,刘向东在担任山西省环保局局长、山西省环保厅厅长期间,曾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环评审批、环保验收、环保违法处罚、环保专项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他还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上行为涉及受贿财物5844万元人民币、366万美元、160万港币和18万欧元。
澎湃新闻注意到,多年来,刘向东的主要受贿对象为企业老板。
2007年至2012年,他先后9次收受山西孝义某企业薛姓负责人给予的财物,共计30万元港币、存有28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卡以及一张面额1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承兑汇票。
在刘向东关照下,山西省环保厅先后下发暂缓、延期关停薛某企业的相关文件,并对其参股煤矿环评予以批复。
2006年至2012年,刘向东多次接受山西某公司董事长郎某某就争取环保专项资金、帮助推销企业产品以及继续给予关照的请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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