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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积分落户4月16日起申报 年内公示拟落户名单

2018-04-11 12:01:25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北京积分落户4月16日起申报年内公示拟落户名单

今日(4月11日)上午,北京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决定从4月16日起,正式启动北京市首批积分落户申报工作。

持北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且无刑事犯罪记录的,均可参加积分落户申报。今年四季度,北京市将公布落户分值,并向社会公示拟落户人员信息。

知道君了解到,2016年8月北京发布了《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对积分指标和操作实施进行了原则性规定。

申报流程

4月16日启动,4季度公示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局长徐熙在发布会上介绍,根据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北京市积分落户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每年申请一次。“很多积分指标项都体现了申报的年度要求,需要我们结合2017年1个自然年度的基础信息开展2017年度的积分申报工作。目前,我们已经做好了2017年全年的基础数据归集准备,并对申报系统安全性能做了进步测试。正是在上述各项工作基础上,本市首批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定于2018年4月16日正式启动。”徐熙说。

北京市积分落户的申报流程分为8个经办步骤,包括系统注册、关联单位、积分填报、确认提交、数据核查、查看初核结果、复查及现场审核、发布及公示。

按照今年申报工作的安排,今年4月16日至6月14日为首批积分落户申报阶段。6月15日至7月30日为核查阶段。市属各相关部门分别对提交的申报数据进行比对核查,得出初步核查结果。

7月31日至9月4日为复查阶段。申请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查看各部门初核结果。对自有住所信息、创新创业指标奖项信息、荣誉表彰指标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提交复查申请。对合法稳定住所指标中需要证明夫妻关系、纳税指标中需要证明投资企业纳税情况的,也在这一阶段进行现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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