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表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制度设计绝不是空话。同时,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升为政治责任,对地方党委、政府提出了更高要求。”李佐军说,中央环保督察问责给了各级干部明确信号,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都会被严肃追责,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积极有为,这将进一步推进执政理念的转变。
同时,中央环保督察在进驻期间边督边改边问责的范围更广,第一轮督察追责人数超1.8万人。同时,整改期间,发现地方有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也要对相关人员追责。
“追责不是目的,通过中央环保督察将环保压力层层传导到位,不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才是我们追求的目标。”国家环境咨询委委员、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说。
完善长效机制,提高督察实效
落实中央部署、推动环保督察向纵深发展,哪些任务亟待完成?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今年全国两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计划,一是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别是打赢蓝天保卫战,开展第一轮环保督察“回头看”;二是再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全覆盖;三是针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些关键领域,每年组织机动式、点穴式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四是建立中央和省两级督察体系,不断完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对此,孙佑海认为,当前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群众对美好环境的期待日益强烈,加强督察、追究责任对于保证环保法落到实处有重要作用,将中央环保督察常态化,同时以专项督察、“回头看”等形式机动灵活地开展有针对性的督察,将极大推动重大环境问题的解决。
“建立中央和省两级督察体系,是建立环保督察长效机制的重要一步,将为环保督察提供组织保障,有助于提高督察实效。”孙佑海建议,环保督察机制应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由环保部牵头,中纪委、中组部相关领导参加,如今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环保督察应与监察委紧密协作,进一步提升权威性。
“不仅需要常态化,中央环保督察本身也要规范化、程序化。”李佐军认为,行政手段要有规矩、有限度,推进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更要靠法治手段,这样才有助于形成更大的环保合力。
(记者孙秀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