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活动”是指“千名博士进企业”活动,我省将利用5年时间,每年选拔200名表现优秀的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工作的博士,到提出需求的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挂职一年,由接收单位给予一定的工作生活补贴。挂职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工资福利不变。
“两个比例”是指:省自然科学基金对40岁以下青年人才的支持比例逐步提高到60%,同时提高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中40岁以下青年人才资助比例。
此外,《措施》还明确,创新引进青年人才方式。以济莱协作区、青岛西海岸新区、济宁市、德州鲁北人才改革试验区和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改革平台,推进引进、培养、使用、激励青年人才和鼓励青年人才流动等政策先行先试,为全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政策创新突破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探索建立青年人才举荐制,推广“以赛代评”选拔创业人才,实现以才荐才、以赛聚才。支持各地“招院引所”,通过发展企业事业总部经济和设立分支机构,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研究院所和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引进急需的青年人才。
完善引进青年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直通车”。从海外引进的青年人才,不受本人国内任职和年限限制,按照业绩、能力、水平可直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其海外工作经历、学术和专业技术贡献,可作为参评依据。从省外引进的各级党委政府认定的高层次、急需紧缺的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应层级的职称,其中入选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的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