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细节首披露 习近平审定方案

2017-11-05 18:54:45  新华社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新华社发文首次披露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大量细节?)

新华社北京11月5日电 题:积极探索实践形成宝贵经验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取得实效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综述

新华社记者

编者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决定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试点省(市)探索实践,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圆满完成试点任务,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

党的十九大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本社今天播发长篇综述,对试点工作进行系统总结,为在全国推开试点提供示范样本和实践经验,推动这一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试点顺利实施,完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体系。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根据党中央决定,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试点,为在全国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积累经验。党的十九大作出新的重大部署,要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这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对于健全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具有重大意义。

一、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党中央高度重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及试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6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审议通过改革和试点方案,对改革作出顶层设计,明确了试点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7·26”重要讲话中作出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改革试点进展情况,2017年6月23日在视察山西时指出,“你们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上下了很大功夫,制度优势正在转化为治理效能,要运用好这一改革成果”,为进一步做好改革及试点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坚定了信心决心。

1234...全文 11 下一页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