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收视造假
通知五条指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收视率造假行为。对于收视率造假的问题,总局多次三令五申。
2015年8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召开专题会研究签署反对唯收视率、放弃收视对赌、规范电视剧购播行为的自律公约,《电视收视率调查准则》也已出台。
据媒体调查,目前购买收视率的价格已攀升至每集30万至50万元人民币。以全国排行前20家卫视频道每年播出13000集电视剧计,全年有40多亿人民币被这股黑势力所非法窃取。
收视率造假也造成了电视节目质量的下降。今年两会,编剧赵冬苓就提议对这些行为用刑法打击,“这种赤裸裸的商业欺诈,应该用刑法打击。以前给电视台行贿,类似违法犯罪入刑后就好很多。”
收视率造假是万恶之源,有评论称,只有真正实现收视率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才能促进整个产业的良性发展。
总局的通知也提到,推动建立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的中国特色收视调查体系,引导调查机构完善传统抽样调查、大样本收视调查、跨屏收视等收视调查方法和模式。
建立起完善的、合理的评估评价体系,让电视从业者有章可循,才能让收视率造假彻底杜绝。
无许可证均不得上网播放
通知六条指出,规范网上播出影视剧行为,未取得新闻出版广电部门颁发许可证的影视剧一律不得上网播放。
2016年年初,广电总局有关负责人就提出,网络剧和自制节目电视台不能播的,网站也不能播。
从去年12月19日开始,所有视频网站的网络大电影、网剧、网综等网生内容都需填写重点网络原创节目信息登记表,实行备案登记制度,并由视频网站统一盖章报送省局备案。
备案登记的网大和网剧,不仅要填写不少于1500字的内容简介,还需要撰写不少于300字的思想内涵,而且备案名称必须与上线播出名称保持一致,不得擅自拍摄重大和特殊题材。
今年,一年一度的中广联电视制片委员会年度大会在京举行。继去年首次通过大会公开宣布网络剧内容管理政策后,今年国家新闻广电出版总局的管理规范再次对外提前解读,并首次提出未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的剧目,不得违规改为网剧上线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