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当地警方是怎么做的呢?感兴趣的岛友可以去看一下《河北涉县一男子发帖称医院食堂价高难吃被拘留》的新闻全文,有意思的是,新闻的开头是这样的,“大干100天,让涉县更加和谐平安。涉县公安局将县十三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统一思想,精心组织,迅速行动,于近日成功破获两起虚构事实、网络传播、扰乱公共秩序案”。
显然,这是一种似曾相识的运动式话语。在这种运动中,法治往往会受到来自权力的影响,带有“从快、从严”的非理性色彩,常常会侵犯犯罪嫌疑人的权利,牺牲执法甚至司法过程中的程序和实质正义。某些单位,有时候甚至为了完成所谓的“政绩”或“指标”,定下一些让人匪夷所思的量化任务。
比如曾有媒体报道,东北某省公安厅在2008年召开的全省“打黑办”主任会议上,与各市签订了这一“警令状”,要求“在奥运会召开前,全省各市公安机关必须打掉一个以上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必须打掉五个以上恶势力犯罪团伙”。
在这里,公安机关完全沦为“人治”的工具,违背了法治的规律。
这样的案例当然不止一例,山西和顺警方也曾上演一幕“闹剧”。
8月11日下午,山西煤销集团吕鑫煤业一处采区边坡发生滑坡。而一位网民只是在网上发文对现场进行了一些伤亡情况的描述,竟也被以“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为由行政拘留了郭某。
尽管事情的最后,和顺县官网又发布消息确认事故有人员伤亡,并称“造谣者”已被解除行政拘。但这样一次次“反转”,伤害的是老百姓对法律和政府的信任和信心。
边界
互联网赋予我们极大的自由,但任何一种自由都是有边界的。而我们必须正视的是,虚假信息,特别是网络谣言,已经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日常生活等构成了严重威胁。
肃清网络谣言,让网络空间清朗起来,也就此成为网络治理的重要任务之一。近年来,惩治网络谣言的法律法律不断完善,网信部门对网络谣言采取了零容忍的态度,公安部门也一直秉持严厉打击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