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北京市交通委:顺风车不属于网约车 属于合乘

2017-08-15 20:19:50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到达规定使用年限后应退出经营

有从事网约车运营的司机反映,目前北京的网约车使用年限是8年或60万公里,如果超过这个限制是不是就必须要将车辆进行报废。

“有一些车主可能对这个政策的理解不太全面,觉得如果要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话,是不是到了8年这个车就要报废?”李松解释道,“如果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话,使用年限是8年,如果这个车达到8年之后,它就必须退出网约车经营,但是这个车还可以接着使用,并不需要报废。”

李松进一步表示,当时在确定网约车报废年限时存在过争议,理论上应该按照出租汽车的报废年限,而为什么专门针对网约车出台一个新的报废的标准,主要是考虑到兼职司机的需求,网约车可能以网络预约为主,实际的行驶里程会比一般的巡游出租车要少。因此,才提出来网约车的报废标准执行60万公里,或者是使用年限8年退出网约车运营。

(责任编辑:李皓 CN002)
关键词:顺风车网约车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