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已启用新号牌的城市,对办理新能源汽车转移登记、外地转入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予以换发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此外,各地公安机关还将与交通、住建、商务、税务、质检、保监及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协作配合,协商做好税费征收、保险购置、罚款缴纳、车辆检验、公路收费、停车收费等相关系统升级、制度调整等工作,配套出台优惠措施,完善相关政策体系,落实新能源汽车“不限行”等差异化便利政策。
公交、出租公司等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较大的企业,可以预先与公安交管部门联系,协商确定集中换牌。
【新能源车专用号牌推广之路】
2016年12月1日起上海、南京、无锡、济南、深圳5个城市试点发放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2017年11月起增加河北保定、吉林长春、福建福州、山东青岛、河南郑州、广东中山、广西柳州、重庆、四川成都、云南昆明10个城市启用新号牌。
2017年12月底前除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启用外,各省(区)至少还有1至2个城市启用新号牌。
2018年上半年全国所有城市全面启用新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