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住房的管理,将以各区为主导,主要用于满足本区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及重点人才居住需求。其中,满足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应不少于30%。
户型上,共有产权住房继续延续以中小套型为主的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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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申请共有产权住房?
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
《暂行办法》明确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申请购买本市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首先,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其次,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
另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包括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申请家庭有住房转出记录的;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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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共有产权住房?
区住建委官网在线申请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在网上申购期间登录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提出项目购房申请。市住建委会同公安、地税等部门在申购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家庭,可取得申请编码。
分配将通过摇号进行。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应按照职住平衡、家庭人口等因素进行优先次序分组,确定摇号家庭名单,并在其官方网站公示。共有产权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取得预售许可或办理现房销售备案后,通过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家庭取得的申请编码可申请其他项目,申请时须重新登录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激活申请编码。申请家庭情况有变化的,应及时登录网站进行变更。市和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按规定重新进行审核。
申请家庭放弃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签订购房合同,累计两次及以上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