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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批58同城:互联网业务不能成“黑暗丛林”

2017-07-20 08:49:14  新华社    参与评论()人

老张说,有的订单客户远在怀柔、平谷,他从大兴出发,坐公交车单程就要三四个小时,活不大工地又不让住宿。

“有一次我去客户家,客户说我是58同城派来的第五个人。”58同城曾承诺:同一条信息最多发送给3个人。

还有一次,他根据订单给客户打电话,对方很诧异,说她家压根儿没打算装修。

尽管这些订单信息毫无用处,但每条扣钱却不含糊,“最高的一条扣了199元”,9条信息共计扣除1097元。

感觉受骗的老张多次要求退钱,均被史某某拒绝。不过史某某出了个主意,说只要是介绍新客户过来就可以返钱。根据录音资料,史某某在电话中说,每介绍一个客户,可以给1000元回扣。

老张对此很警惕:这不是逼着我再去骗别人吗?再说,熟人骗熟人,骗来一个就给回扣,这种“杀熟”,不是传销的套路么?

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大厅墙上,贴着“简单可信”“用户第一”等口号愿景(新华社记者刘大江摄)

“常经理”变“李总监”,大变活人“耍魔术”

为了拿回血汗钱,老张无数次打电话给业务员史某某,都没有下文。无奈之下,他多次前往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催讨。2016年6月3日,该公司终于和他签署了一份退款协议。

然而,这份正式名称为《58同城网络服务解除协议》的退款协议,堪称闹剧。

在这份退款协议上,记者看到乙方联系人的签署人为“史某”,而非“史某某”。老张说:“这个业务员肯定叫史某某,我看过他的身份证。”记者再三打听,该公司并无“史某”这个人。

更蹊跷的是,这份协议并非“史某某”本人签名,而是一名自称史某某上级的“常经理”代签。老张说:“他当时在我的笔记本上写下他的姓,还留了手机号码给我,我后来多次给他打电话,但从未接通过。”

此外,这份退款协议并未加盖58同城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按规定,这是一份无效合同。

之后老张等了好多天,都没等到退款。他只得再打电话,史某某说自己已经升职为业务经理,不再经手具体业务,“你可以去法院告我们”。老张此时才明白,“常经理”写退款协议,原来是推诿打发的“缓兵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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