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主义历史条件下,我国各宗教通过自身调整和社会改革,走上了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政治面貌发生了重要变化,宗教领域的矛盾已经主要是人民内部矛盾。同时应当看到,受到国际国内复杂形势的影响,我国宗教领域还存在着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日益加剧,宗教极端主义在一些地方蔓延,非法宗教活动屡禁不止,网络非法宗教活动对现行宗教政策法规形成挑战,这些都成为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历史问题和现实问题相互交错,非对抗性矛盾和对抗性矛盾相互交织,积极因素与消极因素相互作用,国内因素与国际因素相互影响,宗教领域的矛盾呈现出特殊复杂性。
习近平总书记精辟地指出:“纵观历史和现实,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我们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对待宗教,深刻认识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特殊重要性,深刻认识宗教的本质特征和发展规律,深刻认识宗教背后复杂的社会政治因素,增强政治敏锐性,把讲政治贯穿到宗教工作的全过程。
二、做好宗教工作必须遵守政治规矩
坚持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科学研判形势,直面突出问题,对宗教工作作出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阐明了宗教工作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宗教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宗教工作部门的广大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核心,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对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决不允许说三道四、妄加评论;决不允许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违背中央宗教工作大政方针的错误言论,不能当“潜水员”,观而不语,要当扶正祛邪的战斗员,敢于亮剑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