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半后,即2016年6月15日,丁凤云涉嫌贪污受贿案在菏泽中院一审开庭。检方指控,2010年8月至2012年12月,其两次贪污公款758万余元。2000年10月至2014年9月,其在企业改制、承制专题片、争取资金、招生就业、职务职级晋升、工程招标、工作调动、岗位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126万余元。
在今天上午的一审判决中,菏泽中院认定丁凤云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70万。
听说被双开,她想到了自杀
如上文所述,从落马到一审宣判,丁凤云案足足用时近3年。之所以如此之长,还要从一栋别墅说起,而这也是丁凤云最疯狂的表现。
临沂师范学院此前建起了几十栋房子,包括别墅和高层住宅,2010年4月以后别墅就出售完毕了。而丁凤云恰恰在6个月之后到任,当时她看到前任校领导都住了别墅,感到十分不平衡,加上攀比心理渐生,觉得自己干工作这么多年辛辛苦苦,也该享受了。
副校长李富山找到丁凤云,说淮海公司开发了别墅楼,他、丁凤云和副校长王勇何不以高层住宅的价格选购,购房差价款就从淮海公司欠临沂大学的款项中抵扣。2012年8月到9月,三人分别以100万余元的价格,购买了市场价值300余万元的别墅,购房差价款共计717万余元。
(李富山)
公诉人由此指控,丁凤云贪污700多万。她却是当庭翻供,提出自己不应对这笔钱负责,将全部责任推到李富山身上。实际上,这笔贪污款能否得到认定很关键,如果认定,量刑应在十年以上;而如果认定不了,丁凤云的量刑就会减一档。
而对受贿罪的22笔事实、126.82万元钱款,丁凤云全部予以认可,表示“没有意见”。值得注意的是,13笔涉及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岗位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其中11笔发生在她任职临沂大学党委书记期间。
办案检察官谈到三个细节:丁凤云的女儿大学毕业后,曾向母亲提出过“想在临沂大学找个工作”,被丁凤云严词拒绝,“这个事你不用想,我不可能因为你来破坏学校的规矩。”
第二个是被立案调查前一周,即2014年9月22日,她还到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作题为“沂蒙精神与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讲座。然而就在当月,丁凤云收受某请托人所送财物,达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