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停止有偿服务中如何做好军队职工分流安置和待遇保障工作?
答:对于此项工作,我们专门下发了有关文件,作出了统一部署。在分流安置方面,按照以人为本、平稳过渡的原则,提出相关工作岗位继续保留的单位职工,实行原岗留用;对回归军队服务本职的职工,由原单位调整安排;对撤编单位的职工,由上级单位组织转岗或提前内退等,确保军队职工各得其所;在待遇保障方面,参照国家有关政策,区分在岗、离退休、内退、待岗等不同类型,分别制定不同生活待遇标准,以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同时,将现行军队职工经费保障来源,由过去军费差额保障与单位自筹保障相结合,调整为由军费全额统一保障,为用工单位和职工解除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