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李向文介绍,为了探究高承勇的犯罪动因和性格特点,检察院曾经专门组织了一次针对他心理状况的提审。李向文说,提审高承勇的过程很艰难,除个别时候能主动配合外,大多时候很不配合,需要做大量工作。
提审中,高承勇特意叮嘱检察院,不要让媒体打扰他的家人,在报道中不要出现他家人的名字。尽管高承勇表现出惦念照顾家人的情绪,但是,他至今未表露对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歉意。
指定律师为被告人辩护
因为高承勇本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根据司法程序公平公正的要求,白银市司法机关给高承勇指定了辩护律师。白银市律师协会分管刑事专业的副会长、甘肃仁泽律师事务所主任朱爱军承担了这份工作。
在采访中,朱爱军对记者回忆,2016年9月,他曾在看守所内与高承勇有过一次深谈。这次见面,两人整整谈了一天,高承勇坦言自己是个恶人,“比较疯狂”,这也是他唯一一次对自己作出评价。当时,高承勇承认了全部犯罪事实,没有后悔、没有歉疚,甚至没有什么情绪波动。提及被害人中年龄最小的一名8岁小女孩时,高承勇只是说,自己作完案感觉渴得厉害,喝了一整杯的水。
与律师的会谈中,高承勇坦称,自己第一次作案时确实害怕,但第二次就不害怕了,他感觉自己被抓是早晚的事。见面过程中,谈及自己的家庭,高承勇非常认真地对朱爱军表示,自己做的事和家庭无关,希望不要影响孩子。
朱爱军透露,目前已有几名被害人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对民事赔偿的问题,高承勇称自己愿意赔偿,但没有赔偿能力,如果被判死刑,他愿意捐赠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