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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宅存宝去农村背LV 这些女官员倒在了奢侈品堆中(4)

2017-06-18 07:20:57  政知道    参与评论()人

多知道点

金秋芬为什么被改判为6年?

最后解释一下为什么前面提到的金秋芬在扬州中院一审获刑12年,而这次二审改判为6年。

2015年6月19日,金秋芬案一审宣判,扬州中院认定受贿93万余元,判处有期徒刑11年,贪污92833元,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2万元。

金秋芬不服,提出上诉。2016年6月2日,江苏高院进行了终审宣判。法院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同时决定,撤销扬州中院判决,并以犯受贿罪判处金秋芬5年6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以犯贪污罪判处其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罚金45万。

大家可能会问,既然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为什么还要撤销原判呢?

原来,在二审审理期间,《刑法修正案(九)》开始施行(2015年11月1日),其中规定:

(一)贪污、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016年4月,两高联合发布司法解释:“数额较大”的一般标准由1997年刑法确定的五千元调整至三万元,“数额巨大”的一般标准定为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的一般标准定为三百万元以上。

正是由于这一点,金秋芬被改判为6年。

(责任编辑:李东舰 CN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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