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对于那些因为价格、购房资格等原因,购买了商办用来住的人群,他们的各项权益并没有影响。居住、出租、出售都没有限制。
“3.26”政策主要是限制了这些已购商办的再次购买人,对其资格有一定的限定,而非对目前的房主。即:名下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的;在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也恰恰是为了让那些也是需要用来住的人,而不是投资投机的人,来接手购买这些老商办。
受到新政影响明显的则是那些投资购买多套商办、甚至使用高杠杆来炒房的投资投机者。
此次新政扼制的恰恰就是这些投资投机的行为,这个调控宗旨是不会变的。
据我们的监测,北京目前已购买商办类房屋的群体中,绝大部分的人是只购买了一套商办。而且这些人主要还是用于自住的。对于这些人群的合理利益和诉求,政府已经有所兼顾。
而投资投机的只是一小部分,恰恰是他们才会去散播不实的消息或言论,为的就是挑动更多人的情绪,以达到自身投资投机获利的目的。
总之,如果您是购买了商办用来自住的话,那就放心的住着,无论是住、租、售,您的利益政府都会支持和保护的。
如果是投资商办来炒房的话,奉劝您还是别打这个歪念想。曲解国家相关政策,散布不实言论,并攻击地方政府,这是性质非常严重的行为。说什么话、做什么事,都得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