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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失灵、自首者存疑 前纪委书记到底被谁撞死?(10)

2017-06-08 07:12:14  中国新闻周刊杂志    参与评论()人

《中国新闻周刊》从沁阳市公安局一位知情者了解到,2016年,与张学林车祸案有关的时任沁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卫新振、时任指挥中心主任杨保军、时任事故科干警和中兵分别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等处分。

肇事车上的多名乘坐人也受到处罚:梁谱主动辞职;麻纪东因犯妨害作证罪获刑9个月;沈小正因帮助伪造证据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

此外,张南京称,早在2013年12月3日,在本案真正的肇事司机究竟是谁还没有查清之前,沁阳检察院批捕科、起诉科科长都被更换,分管公诉批捕的副检察长被免职。

张南京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在督查这个案件过程中,随着越来越多的疑点被发现,他遇到的阻力也越来越多。最后,他不得不决定辞职。

辞去焦作市人民检察院督查专员职务9个月后,一个新的机会又出现在张南京面前。2015年10月,因河南省纪委过问此案,焦作市纪委成立了“沁阳211案(即张学林车祸案)专案组”,张南京被抽调到专案组。

2016年3月,焦作市纪委“211”案结案,结论依然是王浩斌就是肇事司机。

张云称,在哥哥追悼会上,一位前来吊唁的退休领导问她,市委某某领导来了吗?沁河桥上那么多人,怎么就你哥命丢了?

张云称,上述退休领导跟她无意间说,在事故当晚,沁阳市委某领导也在老沁河桥上出了车祸,胳膊受伤了。“我突然意识到,哥哥的车祸案后面或许藏着更多隐情。”

后来,张云通过相关渠道,查了沁阳市委当天领导的电子值班记录,该领导正好在这一天值班。“但蹊跷的是,之后有人把值班表更换了,这个领导的名字从值班表上消失了。”

张云称,在车祸两年多后,该市委领导在焦作市某领导岗位上,因贪腐问题落马。

为更多地了解此案中的众多谜团,《中国新闻周刊》以打电话和发短信的方式,向负责过此案的沁阳市公安局副局长任振中(分管刑侦)表达采访意图,任未接电话,也未回短信。

6月4日晚,王浩斌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对焦作中院的二审终审判决结果持有保留意见。“至于具体细节,我已经跟中院、办案单位、纪委、省公安厅等多次诉说了,不想再回答。”★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张云、张琴为化名)

(责任编辑:穆启春 CN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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