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忏悔材料一般都是被审查人亲笔书写。写作过程中很少有一气呵成、一次“定稿”,写完“初稿”,先由组织上审阅,如果发现其对自己的问题认识得不够透彻,思想转化得还不到位,或对某些问题仍然遮遮掩掩、避重就轻,组织会再找这位干部“聊一聊”,指出他思想上的问题,用党性教育提升他的政治觉悟,直到他透透彻彻认识错误,彻彻底底反思悔过。
不光是针对被审查人,一些主要涉案对象,包括涉案较深的家属,中央纪委也会要求他们写出反思材料。
忏悔录展现了被审查人思想认识的转变,组织上特别看重这一点。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三十八条规定:“审查报告以及忏悔反思材料、违纪事实材料、涉案款物报告,应当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连同全部证据和程序材料,依照规定移送审理。”
也就是说,审查和审理报告不仅要列明违纪事实,还要反映被审查人对所犯错误的认识,附上忏悔录和违纪事实见面材料。组织上会综合考虑被审查人违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造成的后果和影响、认错悔错态度,以及配合组织审查、退缴违纪所得等情况,作出区别对待,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例如,审理东风汽车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朱福寿严重违纪案时,组织上综合考虑朱福寿在组织立案审查后真诚悔过、上交所有违纪所得、积极配合组织审查、主动交代违纪问题等情况,对其从轻处理,给予其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并作出重大职务调整。
用好忏悔录:
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作用
忏悔录能教育到的,远远不止本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查处了一批腐败分子,付出了高昂的代价,这个代价不能白付,必须严肃认真地反思。忏悔录是用违纪干部的惨痛教训换来的,应该最大限度挖掘它的价值。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对忏悔录作了系统整理、充分利用——
·向社会公开,敲响警钟
忏悔录“能公开的都要公开”,今年的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提出这样的要求。
在此之前,早已有大批忏悔录向社会陆续公开了。2015年2月底,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通《忏悔与剖析》栏目,专门披露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党员干部,尤其是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案情、公开当事人的亲笔忏悔。目前,该栏目已经发布了28期典型案例,包含25人的忏悔录。这些字字锥心的忏悔,对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把忏悔录印发原单位,用“昔日同事”的惨痛教训开展党性教育
本地区本部门发生了腐败案件,是讳莫如深、遮遮掩掩,还是把忏悔录和案件剖析发给大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看中央纪委的示范——
近年,中央纪委机关党委汇编了朱明国、金道铭等5名中管干部忏悔录,以及袁卫华、原屹峰等严重违纪纪检干部的忏悔材料和剖析报告,在机关全体党员中开展警示教育。“昔日同事”的惨痛教训,是最生动的镜鉴。
被查的中管干部的忏悔材料,也要发给原单位看。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编辑了严重违纪违法中管干部的忏悔录,印发给原单位党委(党组),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反面教材;充分利用被审查对象忏悔录和检讨材料,安排其亲属就家风问题作剖析,及时转请所在省(区)党委作为反面教材,对照检查问题,不断铲除破坏政治生态的土壤。
各地也有不少特色做法。例如在黑龙江,贪腐官员受审,让相关领导干部和家属旁听现场忏悔,许多人听完以后感慨万分:“旁听一次庭审,从政终身受益!”又如河南省纪委今年计划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实行“一案四警示”,即精选省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例,编印忏悔录、撰写剖析材料、采写纪实通讯、拍摄警示教育片,进一步深化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