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广东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扶贫职务犯罪案件118人,绝大部分是村两委干部和工作人员,而且窝案串案、群贪群腐现象较为突出。这些基层干部被群众讽刺为念歪扶贫“好经”的“歪嘴和尚”。
从涉案金额看,去年广东扶贫职务犯罪案件涉案金额平均每宗12.5万元,最高涉案54万元。
公开“缺位”:“链条式腐败”触目惊心近年来,多地职能部门采取村账镇管、建立村财监督小组、不定期监督检查等方式力保扶贫资金精准落地。为何在如此之多的监督手段和措施下,有的地区依然发生扶贫贪腐案件,甚至出现基层“塌方式腐败”?
村务公开程度不足,是绝大部分出现扶贫腐败问题村落的“通病”。梅州市五华县棉洋镇双璜村原村支书宋富强等5名村干部2014年通过借村民身份证造假材料方式,骗取扶贫专项资金32万元。
五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彭宙告诉记者,该村村务公开内容常年不换、财务制度十分混乱,重大事项、重大开支根本不公开,甚至出现晚上信息上墙、次日早上撕掉的“走过场”公开,群众无法了解村务特别是扶贫政策真实情况。
更为恶劣的是,一些村干部利用手中的材料申报和审核权,公开向群众索取好处费。广西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州同村原支书黄旺福利用帮助危房改造户办理补助资金申请的职务便利,采取不给回扣就不帮办理申报材料的方式,向20多户危改户索取了11万多元的钱财。
检察人员调查发现,这些危改户大部分生活困难,有些还是残疾人,这种直接面对群众,坑民害民的行为使得当地群众反应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