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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中生军训情况将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5)

2017-05-25 09:15:40    新华社  参与评论()人

(五)规范承训基地管理
学生军事训练基地要加强人员管理,明确各类人员职责,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配套安全可靠的训练、生活和体育活动设施,满足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生活需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学生军事训练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要会同军事机关和有关部门加强对军事训练基地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学生军事训练基地符合承训基本条件、遵守安全管理要求和执行训练质量标准。

教育部:高中生军训情况将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教育部:高中生军训情况将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四、建立健全学生军事训练质量监测机制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属高等学校从2017年起要向教育部提交本地区、本单位学生军事训练年度工作报告。地方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生军事训练纳入学校综合督导内容,开展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并向社会公示。教育部将适时组织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检查。
高等学校要建立学生军事训练发展年度报告制度,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军事理论课程建设与实施,军事技能训练内容、时间与效果,军事课理论教学专兼职教师配备,军事训练技能训练承训人员安排,安全风险管理措施,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管理机构、机制与制度,经费投入和设施设备,学生军事训练基地建设与管理,相关国防教育活动等方面的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高中阶段学校要把学生军事训练纳入学校办学水平综合评价体系和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加强高中学生参加军事训练情况、军事素养和国防意识的考核,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并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综合评价学生发展状况的内容。
五、积极营造学生军事训练良好环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要重视学生军事训练典型经验的推广与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走廊、宣传栏以及微信、微博等,大力宣传学校军事训练的育人功能和先进经验做法;鼓励开展学生军事训练题材的微电影大赛、摄影大赛等。在军事训练期间,要及时向社会宣传军事训练成果,发布相关信息。遇有突发事件,应及时发布准确信息,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政府、学校、家长和社会关心、支持学生军事训练的良好氛围。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通知制定实施细则。
教育部
2017年5月3日

(责任编辑:杨晓晨 CN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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