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科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毫无政治信仰和党性原则,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文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辽宁贿选案还没完,李文科与同事“抱团落马”
全国两会前夕,中纪委再打虎。
辽宁省委原书记王珉于去年3月4日,在全国人代会开幕前一日落马,而曾是王珉的下属,李文科在时隔近一年后的今天被宣布调查,距离全国两会也仅数日。
作为省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在发生重大“贿选案”的辽宁长期为官,在距离全国两会召开在即时被查,李文科具有了更多的警示意义。
“政事儿”注意到,不算王珉,李文科是十八大后的辽宁“第五虎”,此前分别有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陈铁新,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阳,辽宁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苏宏章,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郑玉焯先后落马,在“老虎”数量上,辽宁仅次于此前发生塌方式腐败的山西。
上述名单显示,李文科和其在辽宁省人大常委会的同事“抱团落马”,截至目前有三名副主任被查。
将时间回溯到2013年1月,在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大会选举王珉为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峰、佟志武、刘政奎、李文科、郑玉焯、王阳为副主任。
一正三副沦陷。
“政事儿”注意到,王珉、王阳和郑玉焯三人都已被“双开”。中纪委通报显示,王珉身为省委书记对辽宁省有关选举发生拉票贿选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王阳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郑玉焯搞拉票贿选问题涉嫌破坏选举犯罪。
很显然,李文科的前三位同事,无一例外都涉及到了震动中央的“贿选案”。而苏宏章的“双开”通报中,同样也指出了其“在民主推荐、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
去年9月1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临时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辽宁省人大选举产生的部分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当选无效的报告”,辽宁贿选案“盖子”被全面揭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