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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就共享单车发展公开征求意见

2017-05-22 08:58:25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北京5月22日消息(记者杜希萌)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天(22日),交通部全文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定性“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共享单车,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组成部分。各城市应结合城市特点做好慢行交通规划,统筹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对于共享单车未来的发展,征求意见稿如何规划?具体做出哪些要求?

征求意见稿对于共享单车的鼓励规范,基本原则是坚持服务为本、改革创新、规范有序、属地管理和多方共治。

对其定位明确为是分时租赁营运非机动车,是方便公众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的重要方式。同时,也明确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在投放车辆上,明确各城市要研究建立与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针对目前停车空间不足的问题,提出要合理布局自行车交通网络和停车设施,提高自行车道的网络化和通达性,纠正占用非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在停车点位上,对不适宜停放的区域和路段,可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停管理。对城市重要商业区域、公共交通站点、交通枢纽、居住区、旅游景区周边等场所,应当施划配套的自行车停车点位。

在运营服务方面,针对公众对于部分共享单车安全性的担忧,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标准化建设。

同时,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的线下线上服务能力提出要求,比如单车企业需要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加强对所属车辆的经营管理,合理配备线下服务团队,加强车辆调度、停放和维护管理,在注册上要实行实名制,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单车企业应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停放管理上,推广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综合采取经济惩罚、记入信用记录等措施,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

在押金管理上,鼓励采用免押金方式,押金和预付资金须有专门账户管理,实施专款专用。

始终关注共享单车发展的上海同济大学教授诸大建认为,下好这局棋的关键一步,政府当前必须有更多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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