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省委十届八次全会上,邓全忠和李佳两人一起被确认省委常委会之前作出的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
曾有接近李佳的人评价李佳“保养得体,身材姣好”,而且善于交际,在饭局上常端着酒杯每一个桌子轮着敬酒,每一个桌子的“敬酒词”都不一样。
2016年11月,李佳因受贿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2016年11月,李佳因受贿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2011年与邓全忠同期进入资阳市政府领导班子的原副市长赵涌涛,已于去年6月因受贿罪获刑10年。他曾在忏悔录中称,自己“既想当官,又想像当老板那样有钱”。
目前,邓全忠、李佳、赵涌涛已分别获刑,罗勤宏、陈正权受贿案也已进入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