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天网”到底是一张什么样的网?
正如一张网需要有许多纵横交错的网线织就一样,“天网”行动也由多个专项行动组成:
——公安部牵头开展“猎狐”专项行动,重点缉捕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和腐败案件重要涉案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牵头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重点抓捕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
——人民银行会同公安部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专项行动,重点对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利用离岸公司账户、非居民账户等协助他人跨境转移赃款等进行集中打击。
——中央组织部会同公安部开展治理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入境证照专项行动,重点对领导干部违规办理和持有证照情况进行清查处理,并对审批、保管环节负有责任人员进行追责。
……
根据形势发展和实践需要,“天网”行动每年的专项行动也会有调整变化。“天网2017”就增加了新的专项行动——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追赃专项行动,由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开展,旨在集中时间和力量追缴一批腐败涉案资产。
全面撒网,也要重点捕捞。
2015年4月,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杨秀珠、李华波、乔建军、闫永明……不少涉案金额巨大、外逃时间已久的“名人”赫然“上榜”。
“点名道姓公开曝光百名外逃人员,一方面是对外逃腐败分子进行强烈震慑,另一方面也是自我加压,促使我们集中优势兵力,全力突破重点案件,以点带面推动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中央追逃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为此,中央追逃办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同时,按照立案单位所属地区,将公开曝光的100起案件分解到各省区市,挂牌督办。
据中央追逃办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中国国际追逃的手段主要有四种:引渡、非法移民遣返、异地追诉和劝返。
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的主要做法。
引渡,一国将处于本国境内的被外国指控为罪犯或已经判刑的人,应该外国请求,送交该外国审判或处罚的一种国际司法协助行为。截至2017年1月,中国已经和48个国家签署了引渡条约,包括法国、西班牙、意大利等西方发达国家。
2016年7月17日,外逃18年之久的走私嫌犯黄海勇自秘鲁被引渡回国,这是我国首次从拉美国家引渡犯罪嫌疑人,也是建国以来最复杂的引渡案件。
非法移民遣返,指请求国向逃犯所在地国家提供其违法犯罪线索,被请求国将不具有合法居留身份的外国人强制遣返至第三国或请求国的一种合作方式。例如,2015年9月归案的杨进军(杨秀珠的弟弟)就是被从美国强制遣返回国的,这也是美方首次向中国强制遣返外逃腐败案件涉案人员。
异地追诉,是请求国向被请求国提供自己掌握的证据材料,协助被请求国依据本国法律对逃犯提起诉讼,使逃犯被绳之以法。
劝返,则是追逃国办案人员在逃犯发现地主管机关的配合下,通过对外逃人员开展说服教育,使其主动回国接受处理的一种措施。
从目前已经落网的40名“百名红通人员”被追回的方式来看,被“劝返”回国投案自首的占了大多数,杨秀珠、闫永明、曾子恒等都属于被“劝返”。
2016年11月16日,潜逃海外13年之久的“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犯杨秀珠回国投案自首。
“我们坚持因国、因人、因案分类施策,灵活运用追逃手段,对同一个对象也有可能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比如在杨秀珠案中,面对棘手、复杂的案情,我们最终确定的就是‘劝返、遣返、异地追诉’三管齐下、以劝返为主的追逃策略。”中央追逃办有关负责人说。
追逃和追赃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既要把人追回来了,也要把赃追回来。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拉开序幕之初,就始终坚持两条腿走路,追逃和追赃同步进行。
据介绍,追赃的主要做法有:
——通过双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或引渡条约进行追赃。
——利用赃款赃物所在国犯罪所得追缴法或其他国内法进行追赃。
——通过境外民事诉讼方式进行追赃。
——运用刑事政策促使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自行退赃。
——运用刑诉法规定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进行追赃。
实际上,追赃在于对内加强案件调查,强化反洗钱监管和赃款流向梳理,努力实现赃款在境内藏不住、向境外转不出;对外协调建立双边追赃合作机制,做到涉案赃款找得到、追得回。
2016年11月12日,潜逃海外15年之久的闫永明回国投案自首。(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张祎鑫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