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北京市教委:过道房、车库房等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5)

2017-04-16 12:22:22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在今年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中,针对“单校划片”的入学条件,将强化部门联动审核,各区教委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对实际居住的审核,重点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单校划片”入学资格条件。

记者了解,早在几年以前,史家小学、中关村一小、人大附小等热点学校就已经开始严格的“入户实际调查”,调查的重点就集中在入学学生及监护人是否在登记地实际居住以及居住多久,据了解,这个时间最短的也要求至少一年以上。这些做法都在依法落实对“实际居住”的审核。

不仅在热点校,各热点区在每年入学对房产和实际居住的要求上也在逐年缩紧。“六年一学位”即“一套房6年内只能满足1个直系子女入学”成为热点城区的共同门槛;石景山区的学位限制年限甚至达到“九年一学位”。

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在执行“就近入学”过程中,因为学位足够,只要满足户籍所在地的条件,也能保障入学资格。但如今,随着学位的渐渐饱和,对“实际居住”的要求和审核也会越发严格,买了房子而不去住已经不再可行。

今年3月,北京市教委会同市规划国土委、市公安局等部门,明令强调三个“一律不”,即过道房一律不能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不准上户口、不作为入学资格。以此提醒广大家长,要谨慎购买过道房。

有专家分析,义务教育阶段“就近”的房子是用来给孩子实际居住的,而非为孩子获取入学资格;入学资格给的是“人”而非房产。为了获取入学资格而买了房子却闲置或作他用,最终让孩子来回奔波,不仅对孩子的身心是种摧残,也违背了义务教育法的本意和初衷。

更多精彩请点击新闻排行榜

首页上页...23455
(责任编辑:李东舰 CN031)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