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如此,就在“扎笼指南”出台之前,银监会还下发了三份通知,列举出了目前银行业存在的种种违规操作。45号文、46号文和53号文表明,银监会专门开展了“三套利”、“三违反”、“四不当”的专项工作整治,直接指向2015年以来盛行的同业套利和同业扩张。重点来了,这次整治工作涉及银行、理财、存单和委外,如果严格实行,将对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理财和非银机构造成较大影响。
在这三份通知中,银监会在“三违反”“三套利”中均要求检查,是否发放虚假用途的贷款用于股票投资;是否存在利用“卖断+买入返售+到期买断”、“假买断、假卖断”、附加回购承诺等交易模式,调节信贷指标;是否存在利用第三方机构,将票据资产转为资管计划,以投资替代贴现,随意调节会计报表并减少资本计提等行为。这是否表明,贷款挪用、票据虚胖已经成为银行业最常见的违规操作之一?
不仅如此,拉长链条、层层嵌套,是近年来诸多金融产品“创新”惯用的手法,因此,“香肠式”和“套娃式”产品成为严查的重点。形象如其名,“香肠式”产品将传统金融产品如香肠般拉长;而“套娃式”产品,则形容资产产品层层叠加,从而无法识别底层资产,无法判断最终债务人的偿债能力等。
还记得达康书记的妻子欧阳菁么?因为涉嫌接受贷款“返点”而被带走调查,现实中,银行业获取贷款回报的方式更为嚣张。2014年,天津银行成都分行青羊支行的一二把手被相继带走,就是源于将回报资金私用放高利贷,这一贷款回报利益链就是“香肠式”套利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