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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公司经理受贿 助企业偷排省5000万处理费(5)

2017-04-12 08:00:41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六里屯垃圾填埋场和方中公司共结款6200余万元,方中公司扣除8%管理费后将余款转入吕某账户,出于合伙人之间“明算账”的考虑,马斌提议成立一家公司专门收渗沥液处理费,于是二人分别用亲属的名义在天津开办某商贸公司,还找票贩子买发票平账。

吕某算了一笔账显示,渗沥液盈利的5780万收入中,刨除买车、日常拉水支出、买发票、工程费及其他开销,吕某和马斌所获不法利益共3100万左右,吕某称分得1100万左右,马斌获利2000万左右。方中公司项目部经理张某称,承接了处理垃圾渗沥液业务后,马斌曾让张某与负责车队的李某对接。并找六里屯垃圾填埋场的领导给李某带来的10辆拉渗沥液的车办理了出入通行证。

张某称,2013年底,因城管查扣车辆,其首次得知李某等人往市政污水井倾倒垃圾渗沥液的事情。截至案发前,拉渗沥液的车曾被西北旺、上地、马连洼的城管查过10多次,被查后,其和李某到城管队接受处罚,单次缴纳5000至30000元的罚款后将车领回。李某则称,张某负责在每次车辆被查扣后去铲事儿,每次会将10000至20000人民币交给张某,张某找人后会带出放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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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穆启春 CN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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