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公报》11日的一篇评论称,有关活动性质严重。首先,从台湾岛内情况而言,自蔡英文上台主政,“台独”势力再次抬头,大有成为海内外“独”字头“大本营”之势,不仅什么“太阳花运动”横行无忌,更一再纠集“藏独”和“疆独”势力到台活动。如今他们又把“黑手”伸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伸到了香港的政治团体之中,那就非同小可、不是小事了。香港不容“港独”,更何况《基本法》23条已经载明,香港特区必须自行立法,禁止任何颠覆、叛国和分裂国家的行为。还有评论表示,港府必须严正处理,尽快就23条立法,堵塞“播独”漏洞,这是解决“播独”及“港独”的唯一途径,否则少数“港独”分子及“港独”思维就如癌细胞一样,在社会上及年轻人当中扩散,最终遗祸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