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人确认排放地点
尽管马斌在庭审中显得很无辜,但在吕某的证言中,他却完全是另一番情景。吕某案发前系海淀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基建科科长,同时也是天津欧梭公司实际控制人。据吕某说,他于2012年初成立天津欧梭公司,后马斌提出想加入公司。由于马斌的关系,公司成立后专门做市政项目。
方中公司曾向高碑店污水处理厂送过两车渗滤液,由于该厂按一吨160元收费,长期下去公司赚不到钱,他想让马斌从中协调,但一直没有结果。“后来我问马斌怎么办,他开车带我和李某到后厂村、西二旗等几个地方,指了指,哪个井盖可以排,哪些不能。他知道排哪里不容易出事。”
吕某还说,马斌负责从六里屯垃圾填埋场结算相关账目、协调与城管关系等。拉渗滤液盈利的5780万中,除去成本,他和马斌获利3100万左右,他分得1100万,马斌分得2000万。2015年4月,此事被曝光后,马斌还让他和李某先跑路躲一阵。
方中公司项目经理张某称,2013年,李某车辆被城管查扣后,他才知道李某等偷排渗滤液的事情。他告诉马斌后,对方称不用其管。拉渗滤液的车曾被城管查过多次。他和李某到城管队缴纳5000元至3万元罚款后将车领回。马斌则全部否认了证人证言。此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