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强化激励严问责,促进了政策落实和勤政有为。
围绕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国务院组织开展了三次大督查,还针对去产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促进民间投资等多次进行专项督查,并引入第三方评估。坚持奖罚分明,对真抓实干、工作成效好的地方和部门,进行表扬和政策激励;严肃处理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1400多名干部进行核查问责,既推动了政策落地生效,又促进了干部履职尽责。
五是治奢惩腐肃纲纪,推动了政风作风转变。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严格执行国务院“约法三章”。严控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全面清理超标和闲置办公用房。中央本级“三公”经费预算连年下降,2016年比2013年压减了20.8%。严厉惩处腐败分子,2016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1.3万件,结案40.2万件,给予纪律处分41.5万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万人;不断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2016年追回外逃人员一千多人。反腐败斗争形成压倒性态势。
回顾近年来的工作,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按照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坚持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反腐倡廉,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并在实践中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和体会。一是坚持严防权力寻租和严惩腐败行为相结合,通过减权限权、严管公共资金等措施,努力消除寻租腐败机会,从源头上防止围绕“权”和“钱”滋生的腐败。同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各种腐败问题,对腐败分子形成强大震慑。二是坚持建章立制和严格监督相结合,不断完善政府立法、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等方面制度,及时制定修订行政法规,提请审议法律议案,从机制上保障政府依法行政。同时持续加强督查落实、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确保政令畅通。三是坚持推动廉洁从政和勤政有为相结合,既要求干部严守纪律底线、严格自律、做到清正廉洁,又倡导干部牢记职责使命、担当有为、勤勉干事创业。各级政府坚持不懈抓反腐倡廉工作,推动了廉洁政府建设,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这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在今后工作中还要继续坚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