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严格规范公共资源配置交易。
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等公共资源配置和交易,是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要创新公共资源配置方式,完善市场交易机制,提高配置效率和效益,坚决防止公共资源配置和交易领域的腐败。
一要规范招投标活动。
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规范招标人、投标人、评价人、中介机构等相关方行为,加强全过程监管,严禁通过肢解工程项目、化整为零来规避招标,严防行政力量插手干预、代理机构操纵招投标等“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对陪标串标围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严厉打击。
二要严格政府采购管理。
针对社会反映比较多的政府采购中出现的价高质次、暗收回扣、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的需求管理、履约验收、评审行为监督,强化采购人、采购机构和监管部门的内控责任,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使采购的产品物美价廉、适配实用,促进政府采购规范、廉洁、高效。
三要用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今年1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成并开通运行,初步实现了国家、省、市、县四级交易平台系统联网。下一步,要继续完善并切实用好这个平台。进一步推进资源共享,加快推进交易平台与各部门信息系统的对接,并开设审计、监察部门监管通道。进一步推进交易程序、公告、结果等信息公开,今年底前要出台各地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推进交易电子化,推动有条件上网的公共资源通过网络开展交易。进一步加强在线监管,依托交易平台,全面记录交易过程,实现智能分析和实时监测,推动资源交易阳光化运行,防止寻租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