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他们一开始签了很多的合同,结果都毁约了,包括他原来联系的一家,合同都签了,新闻都发了,但是该打钱的时候不打钱,所以只好重新找新的投资人。之后,李学政联系的大盛国际和上海利达影业最先打3000万到账上(双方各1500万),加上天津嘉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投资才奠定了开机的基础。
导演李路的自述更能说明这部剧投资的心酸:“几十家谈完之后,签约不打款。大型企业,国企、民企、上市公司、影视界领军公司都有,跟我谈的时候特别慷慨陈词,一定要投!路哥、李导,这个项目投多少都行!马上做协议!最后,都因各自的原因没有投。”
(从左至右,张丰毅、李路、吴刚)
主要负责电视剧发行工作的正是李学政。最终,这部投资1.2亿元的电视剧以2.2亿的价格卖给了湖南电视台,大大出乎投资方预料。
一是没想到买《人民的名义》竟然是湖南卫视这样一家主打青春路线,捧了一批又一批当红炸子鸡的电视台;二是此前几家投资方都做好了不赚钱的准备,没想到能以这么高的价格卖出去。
至于为何会卖给湖南卫视,李学政的解释是,首先从经济收益的角度考虑,较为可观;其次,播出效果好,“既然是一个政治反腐剧,首先要考虑它的社会效应,播的好才能影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