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周春视贺某为“铁杆盟友”,甘心为其在电力系统内牟取巨大利益铺路搭桥。据统计,仅在广东电网招标的物资供应这一块,4年内,贺某及其企业获得的采购合同额度就达17.19亿元。当然,贺某也成为了吴周春不折不扣的“提款机”。
重庆市城口县人大原党组书记、主任于少东,则是老板们通过攀亲附友与其成了“好朋友”。
于少东在忏悔书中说:“在抓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我与老板们的接触渐渐多了起来。老板们的热情和对我的支持让我十分感动。”
“城口是个小地方,本地人之间或多或少都能扯上这样那样的各种关系。通过攀亲附友的交往,一些老板就与我们成了‘好朋友’、‘兄弟伙’。”于少东反思道,从此以后,他手中的公权力也自觉向“朋友”倾斜。
那么,面对“朋友”的各种诱惑,一些领导干部为何不能警觉,反而执意走上腐败道路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副主任杜治洲说,从这些现象可以看出,一些领导干部周围的“朋友”对腐败的发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正是在双方长期的不正常交往中,这些“朋友”一步步把一些领导干部“拉下水”。
“外因仅是起到影响作用,内因才起决定作用。一些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才会落入所谓‘朋友’的圈套。”杜治洲表示。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文章中提出,广大干部面对纷繁的物质利益,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交往要有道,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