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07—1993.02青海省财政厅企业处科员、副主任科员;
1993.02—1993.10任青海省财政厅国债务部经理(正科级);
1993.10—1996.09任青海省财政厅预算处副处长;
1996.09—1999.05任青海省财政厅文教行政处处长(期间:1997年3月至6月在省委党校第16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9.05—2000.01任青海省财政厅法规处负责人(期间:1998年9月至2000年2月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生部财政专业学习);
2000.01—2001.12任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1.12—2005.09任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期间:2002年5月至6月参加第33期全国市长研究班学习);
2005.09—2008.05任青海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期间:2007年7月至12月参加中央党校第七期中青班学习);
2008.05—2009.01任青海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期间:2008年3月至2010年1月参加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世界经济专业学习);
2009.01—2013.01任青海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期间:2010年7月参加中央延安干部学院第一期中青年干部党性教育培训班;2012年3月至7月参加中央党校第32期中青班学习);
2013.01—2014.01任青海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青海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4.01—任青海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赵飞简历
赵飞,男,汉族,1964年1月生,湖北沙洋人,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现任天津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武警天津市总队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
1984年8月湖北省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后,分配到湖北省荆门市公安局十里镇派出所工作,历任民警、副所长、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荆门市公安局户政科科长、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正县级)。2002年4月起,先后任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湖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2011年8月任湖北省武汉市委常委,同年9月任武汉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2年2月兼任武汉市公安局督察长。
2014年7月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同年8月任天津市市长助理,9月兼任武警天津市总队第一政委、10月兼任武警天津市总队党委第一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