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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是京城名校中最年轻校长的他 仕途再上台阶(2)

2017-02-24 17:37:02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徐显明还曾走上中南海讲台。

2007年11月27日,十七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主题,时任总书记胡锦涛主持学习。徐显明是这次集体学习的两名讲师之一,谈了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意见和建议。

校长徐显明:京城名校中最年轻校长

“政事儿”发现,与学术成就相比,徐显明执掌中国政法大学和山东大学时展现出的锋芒,同样引人注目。

其卸任中国政法大学之后,自述“我来法大的时候,徐公晚我几天方来”的中国政法大学学生高佳胜,写了一本书《徐显明校长和“法大”的这七年》;其卸任山东大学校长之前,有人自称是“山大威海分校的一位学生”,写了《十议徐显明》一文,在网上快速传播。

由此看来,校长徐显明曾经是个标准的“网红”。各界之所以关注他,主要在于担任两校校长期间,徐显明曾力推多项改革,有的改革令他陷入质疑旋涡。不过,有媒体评述说,“无论反对声音多大,最终还是改了”。

走上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岗位时,徐显明年方44岁,是京城名校中最年轻的校长。

担任该校校长7年间,他曾砍掉自考培训班,接受采访时表示“未来的非正式法学教育都将被取缔,因为这些学生没有经过法学殿堂的熏陶,对法学没有神圣感,没有崇拜感,把法学只是作为一种工具来对待,这是非常危险的。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等非正式的法学教育没有司法伦理的训练和法律技巧的训练,接受这种非正式法学教育的人不具备法律工作者所需的职业素质。”

他还曾在中国政法大学力推招生改革,按生源比例分配招生指标,以北京为例,2006年,中国政法大学在北京市投放的招生指标从前一年度的185名,削减到160名。他对此解释说,“中国政法大学不是北京的政法大学,而是全中国的政法大学”,“绝不牺牲教育公平”。

当年,招生改革引发了激烈讨论,有人力挺,认为是对高招比例进行了一次真实的纠偏;但也有人质疑。

担任山东大学校长5年间,徐显明依旧推动一系列改革,以“大部制”改革为例,山大正副处级干部减少了20%。身为校长的他还退出了学术委员会,因为他要推行“教授治校”。他还将山大标志性的中心校区“山字形”校门变成了“环抱形”。

官员徐显明:低调做事

接受《东方时空》采访时,徐显明曾表示,自己立志做一个“平民法学家”,做一个最一般的公民的人权维护者。

但2013年10月,他走上了另一条人生道路,步入仕途,出任原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政事儿”发现,与担任高校校长时相比,官员徐显明显得更为低调。中国长安网的“徐显明活动报道集”专栏显示,3年多来,该专栏只有5条他参加各类活动的报道,如在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研讨会上作报告等。

不过,徐显明依然经常写文章。3年多来,他先后在《求是》、《人民日报》等媒体发表了《坚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的好制度》、《推动我国进入法治强国行列》、《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民主?》等文。

2013年3月,徐显明当选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因此,“政事儿”经常在各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上见到他。“政事儿”注意到,审议法律草案时,徐显明仍旧经常展示出法学专家的锋芒。

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民法总则草案,徐显明对于其中的民事权利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这部法是权利法,现在列举权利的数量,还不如宪法中列举的多。保护力度也不够,比如对于人格权,只规定了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应采用排他性条款、禁止性条款保护人权,明确写明禁止任何人用任何方式侵犯人的尊严。”

他认为,“法不禁止即自由”的精神应在民法典立法中体现,“我建议,把宪法中列举出来的权利尽可能民事化,尽可能在民法中体现出来。同时,应该增加一个权利的兜底条款,即‘法律保护本法未列尽的其他民事权利’。”

(责任编辑:刘伟 CN067)
关键词:徐显明最高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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