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口回应职业资格认证死灰复燃事件涉事协会被撤销登记
新华社海口2月13日电(记者涂超华)以文件的形式要求装修从业人员必须在指定协会办理诚信档案,但前提条件是要获得已被国务院取消的资格认定。近日,国务院取消的职业资格认证在海口“死灰复燃”一事引发舆论关注。
海口市住建局13日公开作出回应称,将有错必纠迅速整改。回应表示,海口市在展开调查后确定,媒体反映情况基本属实,涉事协会涉嫌违规收费。
经调查,2016年9月海口市住建局委托海口市室内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建立室内装饰装修信用档案工作,但该协会存在借机提高门槛、捆绑培训、乱收费的严重违规行为。
为此,海口市住建局责令并要求海口市室内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将已所收的84人培训费用全部全额退还,同时将海口市室内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的相关违规行为报送登记机关海口市民政局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海口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住建部门存在管理和监督不到位的情形,对此向全社会公开道歉,海口市住建局将对监管范围内的所有协会组织全面清理,所有不合规定的收费一概取消,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目前,海口市民政局已依照相关规定对海口市室内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做出撤销登记的处罚决定。海口市住建局因为监管不力,相关人员正依有关程序对其约谈问责。
早前报道
国家取消的职业资格认证为何在海口死灰复燃?
记者:任梦岩
2015年3月,国务院发文取消了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证事项,其中包括:室内装修企业经常需要办理的“装饰项目经理”和“室内设计师”等多项资格认定。
然而,近期有听众致电央广新闻热线4008000088称,海南省海口市却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要求市内的装修从业人员,必须在“海口市室内装饰装修协会”办理诚信档案,前提条件就要获得这些2015年就已经被取消的资格认定。若是还没有获取的,就要在他们那里缴费、培训。否则装修队连小区的门都进不去。为什么国家明令禁止,而海口市却“我行我素”呢?
今年是庄先生在海口经营装修公司的第8年,在年初,他的工人突然被小区保安拦了下来,被告知需要办理《海口市室内装饰装修企业信用档案认证书》和《海口市室内装饰装修执(从)业人员认证书》,才可以入场装修。对于这两个证书,庄先生和其他从业者一样,都是一头雾水。为什么一个行业协会,可以命令全市的小区物业呢?这两个证书又是什么?
庄先生:因为我们就觉得作为一个行业协会,应该说信用档案,国家有专门的征信体系,你是做一个行业协会,你有什么资格评价?这个企业说白了给你交了费,难道它都有诚信了吗?那我们不交费,我们都没诚信?
在海口市室内装饰装修协会,庄先生被告知,为了配合海口市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的双创政治活动,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要求全市的装修企业都要建立诚信档案,人员获得从业证书。而红头文件的执行单位,却交给了这家海口市室内装饰装修协会。
更让庄先生感到费解的是,获得这两个证件的条件,居然是国家早已废除的“装饰项目经理证”和“室内设计师证”。
庄先生:实际在办的过程当中,装饰协会就说,唉,你们那个公司成立这么久了,最起码要提供两个室内项目经理证和那个一个室内设计师证。我说这个政策从15年初,国务院禁止办这些培训班考这些证件。我说怎么你现在要求我,不是为难我吗?住建局为什么出了红头文件,把这个权力下放的一个装饰协会?干涉作为装修企业和装修业主的自由。
海口市的装修业者王先生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让他无法理解的是,这么多年来,海南省从来没有出台过类似的规定,而且住建局作为国家机关,为什么要把权力交给一个行业协会?国家早已废除的资质,为什么又被海口市捡了起来?
王先生:这个协会本身就属于一个社会组织,他根本就是说没有任何的权力约束我们。但是呢,现在通过这个海口市住建局,他们就说给他下发了这个红头文件,因为这个住建局它控制着物业,所以说物业他一出头,我们这个企业就没有办法。
带着疑问,记者以从业者身份来到海口市室内装饰装修协会,在一栋写字楼的10层,记者看到,该协会与海口市室内装修行业“双创”整治办公室,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一位自称“高工”的协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国家早已废除相关资格,但是海口市出于“双创”需要,还要求办理。
高工:海口市2017年1月1号开始,要形成这个行业的规范管理。毕竟来说,国家取消证件考试是有这么回事,但至少市场上就是需要这种东西,不然的话我怎么认定你这个公司到底有没有人。
另外一位工作人员刘某强调,办理海口市要求的证书,他们一分钱不收,但是必须要有早被取消的“项目经理证”和“室内设计师证”才行,国务院虽然要求取消这两个资格认证,但是他们这里,也可以办,只要交钱,就能拿证。
刘某:以前的事,我们不管啦。从现在开始创造条件,把企业规范起来。以后怎么做,就是按照我们政府规定如何办。你去哪里办,我们都认。像办这些,我们是一毛钱不收的,
记者:那这些项目经理人、设计师的证也不收费吗?
高工:这个是你要报名学习,这个是要收费的。像你们报的,跟行业相关的证件都可以。地方也可以,只要说是海南市也可以。我们这边是说也提供这个服务。
记者随后称,自己刚入行,之前没考过任何资格认定,协会的工作人员随即给记者从隔壁房间介绍来了一位“舒爱华校长”,她自称是当地一所技术培训学校的校长。企业想要拿证书,可以在他们这里培训,室内设计师一个人2000,项目经理1800,一个小型企业需要1个设计师和2个项目经理证。只要记者愿意交钱,可以“加快办理”。
而办理的资格,一个是海口市协会自己的所谓“职业资格认证”,另一个,居然是国家早已明令取消的建筑装饰设计师资格。
舒校长:证书的话,我们这边也分两种。一个是我们这个海口市装饰行业协会自己颁发的这个证书,还有一个就是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培训中心,我们都是跟他合作也好多年。你的毕业证书,填一个表格,准备好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些。我就很快组织专家团队进行评审了,评不过我们也不收你的钱。
这位舒校长坦言,之前海口协会发的证书没有权威性,现如今有住建局的红头文件支持,生意更好了。
舒校长:原来呢,因为行业协会只是一个社会团体,他没有政府的支持。说实话,对这个证书的权威性的,那肯定就跟现在没法比。那现在呢,因为是政府行为,那么所代表的也就属于政府的这个,所以权威性是完全不同。所以现在培训的我们这一期项目经理就八十多个人。
一个项目经理,在这里培训就要1800,红头文件一下,就培训了80多个人,十几万的进账。据庄先生粗略估计,全海口,需要项目经理证的就有近万人。
记者接到这位舒校长名片后,又发现她还有其他身份,一张名片的两面,既印着“海口市室内装饰装修协会秘书长”的头衔,还有“室内装修行业双创工作整治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头衔。在同一间办公室里,记者还发现了海口市住建局工作人员的工位,而在住建局工作人员工位对面,就是该协会的培训教室。
2017年2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強调,“坚决取消事业单位不合理收费,坚决杜绝中介机构利用政府影响违规收费,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企业入会或违规收费。”
而根据记者在海口室内装饰装修协会的采访,把住建局的红头文件当作摇钱树,把本不需要缴费的认证与国家早已取消的资格强制挂钩,国家取消的资格,他们又重新创立一个新的资格认定。那么,海口市住建局,为什么将权力下放给了一个行业协会?自己的工作人员就在协会里办公,他们对此事真的不知情吗?
在海口市住建局,记者见到了负责相关业务的张利民处长,他向记者表示,建立两个档案和认证的初衷,是把原本无序的海口装修业管起来,而且建立档案,政府要求不能收费。
张利民处长:我们在搞双创过程中,发现装修行业出现很多问题,根本不知道有多少家公司。现在工商局注册,两个盲流就可以去装修了,造成的后果是什么?老百姓投诉,我们统计投诉量一年已经有上千例,所以我们把人管制,这是硬性指标。
但是,张处长对于协会利用认证收取培训费一事,却表示,虽然这不是政府的宗旨,但只要物价局认可,协会就可以收费。
张利民处长:培训是培训,收档案建立钱是档案建立钱。他可能利用了建立档案,强迫别人培训。你说的是这个,这不是政府宗旨。只要是企业培训收费,符合物价局的收费标准那就可以了。培训肯定是要收费,收费是合理的,培训怎么能不收费呢?
可问题的关键在于,国家早已取消了相关资质,上级行业中心也不再对这些资质做年审,想要培训,似乎只有海口市协会这一家可选。
那么,为什么海口市住建局,要把权利下放给一个行业协会呢?在其他地方可以自由找工作的装修工人,为什么到了海口就必须要培训、缴费呢?国家早已取消了行业相关资格认定,为什么海口市协会又要新增资格并且强制用红头文件来推行呢?张处长说,在海口,就要遵循海口的规矩。
张利民处长:因为这个行业不能让那些没有上岗执证或是一般从业人员直接进去从事装修活动,这是我们政府的宗旨。我知道你为什么来来了解这个问题。没关系,我就公开告诉你,来海口就必须遵循海口规矩,双创整治。
国务院早在2015年就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又在海口市死回复生,变成了企业从业门槛。为什么装修工人在海口从业,必须要培训缴费?国家早已取消的行业资格认定,为什么海口要用红头文件强制推行?海口市住建局这位张处长给出了明确答案,那就是所谓的“海口规矩”。国家明令禁止,地方部门却以规矩说事,看似按规矩办事,其实未必。
【背景资料】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90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0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2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保留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同时,建议取消和下放18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和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将5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中提出的涉及修改法律的行政审批事项,有4项国务院已按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了相关法律,现一并予以公布。
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坚定不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要认真落实工商登记改革成果,除法律另有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事项一律不得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企业设立后进行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依法需要前置审批的,继续按有关规定执行。
国务院
2015年2月24日
截图来自: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