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习近平谈“三农”问题(2)

2017-02-09 11:26:31  党建网    参与评论()人

——2013年11月24日至28日,习近平在山东考察时指出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最大的政策,就是必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要抓紧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真正让农民吃上“定心丸”。

——2016年4月25日,习近平在安徽凤阳县小岗村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强调

推进新农村建设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

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是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把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方针,坚持和完善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努力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2015年4月30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规划先行,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补农村短板,扬农村长处,注意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住田园乡愁。要因地制宜搞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创造干净整洁的农村生活环境。

——2016年4月25日,习近平在安徽凤阳县小岗村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强调

促进农民增加收入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新世纪以来,农民收入连续9年增长,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全面建成小康仍极为艰巨。要大力促进农民增加收入,不要平均数掩盖了大多数,要看大多数农民收入水平是否得到提高。

——2013年11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农科院召开座谈会时指出

增加农民收入,要构建长效政策机制,通过发展农村经济、组织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等多种途径,不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让广大农民尽快富裕起来。在政策上,要考虑如何提高粮食生产效益、增加农民种粮收入,实现农民生产粮食和增加收入齐头并进,不让种粮农民在经济上吃亏,不让种粮大县在财政上吃亏。

——2016年4月25日,习近平在安徽凤阳县小岗村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强调

(据“中国网——中国习观”,整理者:卢倩仪)

转载请标注来源:党建网微平台

(责任编辑:丁勇 CN007)
关键词:习近平三农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