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同志任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校委委员,免去其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宛晓春同志任省科学技术厅厅长、党组书记、省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免去其安徽农业大学党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樊勇同志任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兼);
李友平、章松应同志任省监察厅副厅长;
免去沈厚富同志的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李彪同志任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驻省政协机关纪律检查组组长、省政协机关党组成员,免去其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研究室(法规室)主任职务;
陶方启同志任省农业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免去其省物价局局长、分党组书记,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兼)、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陈强同志的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汪春生同志的省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汪沪平同志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职务;
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选举石德和、刘永春、李宏鸣、肖超英(女)、吴良仁、张万方、周建春、洪禹候、黄群英(女,无党派)(按姓名笔画为序)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选举许苏跃、李奎、李永胜、沈性善、殷光临、高海建、程桦、戴克柱同志(按姓氏笔画为序)为省政协常务委员;
免去庄立权同志的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主任职务;
纪冰同志任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主任;
梅劲同志任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委主任;
周建春同志任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副主任;
石德和同志任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副主任,免去其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吴良仁同志任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委副主任;
刘永春同志任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副主任;
洪禹候同志任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工委(外事工委)副主任;
姜宗亮同志任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
李永胜同志任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仲兆宁同志的省政协常委、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汪景宁同志的省政协常委、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周建强同志的省政协常委、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