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的经营商户一旦禁止销售,让本已长久存在的非法经营倒炮户更加肆无忌惮,大肆倒卖、各种违规车辆运输、极易发生产品碰撞后燃烧、爆炸危险。”公开信中写道。
“如果是在县以上的城区里禁放,我们都能理解,现在用这种一刀切的方法,快到年关,禁止我们销售,不给我们一个缓冲的时间,这让我不能理解。”梁国宾对新京报记者说。
1月17日,河南收回“史上最严禁炮令”。
“转弯转得太快,有点措手不及了”
1月16日下午,新京报记者就为何撤回此前文件一事,联系了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工作人员回复称,发放的文件是征求意见稿。后来收回是因为“通过群众反映意见,考虑到现在农村、乡镇地区多年来有在传统节日燃放烟花爆竹的习惯,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让农村、乡镇接受要有一个过程”。
但记者注意到,这份标着“特急”的《关于扩大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的紧急通知》上,并未有任何“征求意见稿”的字眼。
“转弯转得太快,有点措手不及了,”上述工作人员说,“不能弄得太猛,要从县级以上城市逐步地禁燃禁放,等条件成熟再扩大到乡镇和农村。”因此,按照原来定的县级以上的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来进行。
当新京报记者追问是否考虑到烟花爆竹经销商的诉求,上述工作人员称,这也是原因之一。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这件事情基本上就是个笑话,把政务当儿戏了,政府这还有信誉吗?”
汪玉凯说,河南省相关部门在做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政令的时候就很不慎重。“政府应该进行详细的调研,要有依据,不能随心所欲。”
“反过来说明,政府做出这类社会关注度高、和老百姓关系密切的政令时,一定要谨慎,讲究科学性,民主性。”汪玉凯说。
据河南日报报道,河南省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坚决打赢大气、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河南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2017年1月12日,成立了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协调、任务落实、工作推进、督导检查、调度通报等工作,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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