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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军官制度改革开始 瞄准世界一流军队(2)

2017-01-06 21:20:27  人民日报    参与评论()人

记者:现行军官法、军衔条例自颁布实施以来,对于加强军官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进步和军队建设发展,其中一些制度规定,逐渐暴露出一些矛盾和问题,有的还很突出。具体来说有哪些问题?

蔡世川:现行军官管理制度,实行以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目前,军衔从少尉到上将共三等十级,职务从排职到中央军委副主席共十五级,军衔等级比职务等级少五级,存在普遍的“一个衔级对应多个职级”现象。比如,大校军衔横跨副师、正师、副军,少将军衔横跨副军、正军、副大区三个职务等级;除中央军委委员外,其它职务都对应两级军衔。常常出现“平衔指挥”、甚至出现“低衔指挥高衔”的现象,这就违背了设置军衔便于识别职务、便于理顺领导指挥关系的初衷。

现行军官管理制度,职务等级的晋升不受军衔等级的影响,但军衔等级的晋升受到职务等级的制约。比如,某位军官由于职务提升,其军衔低于新任职务等级编制军衔的最低军衔的,提前晋升至新任职务等级编制军衔的最低军衔;另一方面,如果某位军官的军衔已是职务等级编制的最高军衔时,其军衔时间再长也不能晋升,只有等到其职务等级提升后。这就大大弱化了军衔的激励作用。

此外,现行军官制度中,军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精神荣誉等与军衔连接薄弱,而与职务挂钩过度紧密。这就从客观上加剧了“千军万马挤官道”的状况,不利于消除“官本位”思想。军衔弱化、授予对象宽泛而不聚焦,没有突出作战部队和指挥军官的主体地位,指挥军官、专业技术军官、预备役军官的军衔设置和称呼区别不大;在晋升上,存在着专业技术军官快于指挥军官,教学单位、后勤保障单位、文艺演出单位快于作战部队的现象。

记者:建立军衔主导的军官等级制度能否解决以上问题?

蔡世川:军衔主导的军官等级制度将逐步淡化甚至取消职务等级,把军官的层级管理简化、统一、明确到军衔等级上来。实行职务或岗位编制军衔,一岗一衔。军衔授予对象聚焦到指挥管理岗位,聚焦到直接从事作战的岗位,聚焦到直接为作战提供支援和保障的具有鲜明军事特色的岗位。

军官晋升指的是军衔晋升。军官需要首先取得军衔晋升资格,待有空缺职位时,就职与晋衔同时进行。在服役年限上,改变太过偏重自然年龄、军官“年龄恐慌”大于“本领恐慌”的情况,军官的晋升与退役主要受军衔时间(衔龄)的制约。比如,军官晋升中校军衔未满3年不得晋升上校;军官晋升中校军衔已满6年但仍未取得晋升上校的资格就必须退役。

科学设计稳妥推进

记者:这次军官制度改革带有基础性、系统性,涉及军官服役和管理的各方面各环节,力度、深度、广度前所未有。如何保障军官制度改革在相关法律授权基础上探索试行、稳妥推进?

欧建平:一是强化系统设计。以往的制度之所以没有形成体系,制度建设零打碎敲、政策调整多于制度规范等是重要原因。此次改革要勾画出分阶段、有重点、工程化建设的路线图,并落实相关任务和具体责任。二是抓住关键环节。坚持党管干部、突出问题导向,抓住军官服役、军衔、分类管理、任职资格等关键性问题,强化打仗能力导向,科学设置军官职业发展路径,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寻求突破。三是注重整体优化。军官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绝不能来回折腾“翻烧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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