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人员秘密接触钟某提到的涉嫌行贿的人员。在调取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财务账时,发现有一张2012年钟某打的5万元收条。但2015年3月份这5万元钱又收回。经询问总经理李某得知,2008年,李某所在的公司承揽了唐河县移民安置房的设计工作,2010年在工程款拨付之际,柳皓找到李某,给他5万元的发票,要求他捐5万元修庙。为顺利拿到设计费,李某被迫同意。
2012年3月,柳皓听说检察机关在调查原主抓移民工作的一名县领导,遂找到李某,要求先将这5万元钱放在公司财务处,等风声过了再送给他。2012年9月份,钟某按照柳皓要求将5万元拿走,并给该公司出具收条。固定柳皓索贿5万元的再生证据后,经检察长决定,果断对柳皓涉嫌受贿立案侦查。
“不审势则蜿蜒皆误,善攻心则出奇制胜。”审讯是突破贿赂犯罪的关键,能否拿下柳皓的口供关系到案件的质量和进展,是突破案件的重中之重。
柳皓成长经历坎坷,幼时体弱多病,家庭环境较差,这都形成了他坚韧、多疑的性格特点。侦查人员制定了政策攻心,以证促供的审讯策略。柳皓多年从事领导工作,心理素质好,反侦查意识强,到案后,他先是利用自己得过几次脑梗、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体弱多病的身体做文章,说什么也记不清了,没有任何经济问题,甚至以绝食向办案人员施压。
“既然迷信鬼神,那就从这方面入手”。基于这种认识,侦查人员调整审讯策略,和柳皓一起回忆他自己的成长经历和伤心往事,将组织上对他的培养,拉近感情距离。柳皓的思想果然发生了动摇,此时,侦查人员将钟某的证言及调取的收据等厚厚的材料放在柳皓面前。柳皓不得不将自己利用掌握移民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拨付工程款等职务之便,以修庙为由,索取收受他人贿赂的事实全部供认不讳。
保官位
从鬼神处寻求庇护
柳皓自幼家境贫寒,1983年,柳皓顺利考入大学,他是方圆十几里地范围内建国以后的第一个大学生,1987年大学毕业后又顺利地分配到县城工作。
走上工作岗位后的柳皓兢兢业业,埋头苦干,2005年9月,被组织任命为县移民局局长。履职伊始,柳皓决心干好工作以不辜负组织的信任,他和同志们一道兢兢业业的工作,唐河县移民工作走在了全市乃至全省的前列。
随着柳皓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身边吹捧他的人也越来越多,他自己也飘飘然起来。面对别人送去的钱物,他半推半就地收下,事后感到心里不踏实,他竟然想到从鬼神处寻求庇护。
据柳皓多次给别人介绍,一天夜里他做了一个奇怪的梦,修建20座庙宇,到阴曹地府之后,就可以超度托生了。于是,在一位大师的指引下,柳皓到处寻找“风水宝地”,最终锁定了石柱山。2009年9月,柳皓便开始在石柱山上筹建能保佑自己的“天柱宫”。
思想上的防线一旦松动,私心杂念就占了上风,曾经严格遵守的纪律和规矩就会被打破。山村里飞出的金凤凰,满怀雄心抱负的一个有为青年,家中客厅显眼的位置,竟供奉着佛像,摆放着宗教用品和算命书籍,他老家的大门,也是找高人指点后改变方向,和村里其他人家的大门朝向形成明显的另类,就连他的办公室里也供奉着佛像。
移民迁安是一副如山般沉重的担子,它一头挑着国家行动,一头挑着百姓利益,当地党委政府把它列入“一号工程”。然而,就是这样的工程,柳皓为了圆自己的梦,把罪恶的双手伸向了移民安置工程的每一个角落。
2011年,唐河县阳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承担南水北调源头丹江口库区移民实用生产技能培训,由唐河县移民局负责管理和培训费用的拨付工作。2011年12月,柳皓在石柱山的庙宇建造工作因为资金短缺即将陷入停工状态。培训学校负责人潘某宴请柳皓,让其尽快拨付培训款。柳皓避而不谈培训款的事情,一味地诉苦说,修建庙宇造福苍生,可资金紧张。心领神会的潘某当即答应愿意捐款10万元。随后潘某分别于2012年1月和3月先后为柳皓修建的石柱山庙宇捐款10万元。阳光技能培训学校也顺利地拿到了移民局拨付的培训款83.5万元。
经检察机关查证,柳皓任职唐河县移民局局长期间,在对外承揽移民工程项目、移民工程监理项目、拨付工程款、移民自建房差价款、移民生产实用技能培训、移民安置点住房设计、为他人结算工程款、移民工作评先表彰以及人事调整等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多次非法索要、收受21人贿赂款38.2万元,全部用于石柱山庙宇建设。
柳皓在“边贪腐,边修庙”中寻求心理慰藉,寄希望于鬼神来消除自己违纪违法后内心的不安,进而越陷越深,虽然他受贿没有装进自己的腰包,但触犯了法律仍然落得锒铛入狱的下场。此时的柳皓幡然悔悟:“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辜负了党的培养,忘记了党的宗旨,放弃了共产主义信仰,大搞封建迷信那一套。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我收了不该收的钱,办了不该办的事,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