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环保标准出台后,绝大部分褐煤将由于热值不足无法达标。这意味着,大型热企购置的用于褐煤提质的各类设备将变得“无用”,而被改造过的设备又不能最高效率地燃烧烟煤。这些问题对环保部门和企业都提出了挑战。
政府自降环保标准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定,钢铁企业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2017年完成安装脱硫设施,但在《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6~2018年)》中,完成时间却被推迟到了2018年。
在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11月初向黑龙江省反馈督察情况时,曾指出黑龙江省的环保工作部署存在降低标准、放松要求的现象。全省燃煤电厂有近90%的在产机组没有完成治污设施改造。2014年以来,该省没有按照《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规定,对省直相关部门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也未对2015年未完成治理任务且空气质量恶化地区实施问责。
督察组还特别指出,哈尔滨市环境治理工作推进不够有力。全市16家燃煤电厂中9家长期超标排放;455台每小时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中有309台未完成污染治理设施改造。
但对环保部门而言,更严峻的挑战在于无任何环保设施的小锅炉。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指出,在全国普遍关停不达标燃煤小锅炉的情况下,黑龙江省却从2013年10月以来新增注册了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多达3031台。哈尔滨市甚至存在燃煤锅炉淘汰不实的现象,在该市南岗、香坊两区2015年上报已淘汰的165台燃煤小锅炉中,实际上有48台并没有被淘汰。
在11月初的那次雾霾天气中,空气重污染持续了26小时,AQI达到500持续14个小时,哈尔滨市却仅启动了蓝色预警。
根据哈尔滨市制定的计划,启动重污染天气一级(红色)预警后,重点排污单位实施限产、停产等措施。而在哈尔滨公布的重污染天气梯次下限产、停产重点排污的42家企业中,国有企业所占比例颇高,中煤龙化哈尔滨煤化工有限公司、哈药集团制药总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等国有企业都赫然在列。
按照规定,当启动雾霾红色预警时,以上不少企业的日燃煤量需被压减40%,部分热电联产和供暖企业的日发电量要被削减40%。而启动蓝色预警时,企业日燃煤量则仅需被压减10%。
根据现有的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该市的“红色预警”很难被启动。只有预测空气质量指数大于300且将持续4天以上或大于500持续1天以上时,“红色预警”才会拉响,针对该市众多工业和热电供暖企业的最严格减产停产措施才会启动。
摆不平的经济与环保
长期以来,石油、煤炭等能源工业一直是黑龙江省经济的主要支撑。能源工业在GDP中占比曾达65%以上,占财政收入一半以上,经济结构出现严重“大头沉”失衡问题。
根据中国清洁空气联盟根据各省的环境状况公报,从2015年~2016年,黑龙江省万元GDP一次能源消耗量在全国省(区、市)均排名较高,该指标反映出地区创造每万元GDP在该地区所消费的一次能源数量,与大气污染排放之间具有一定的相关性。
经济压力与环保压力并存是东北地区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的普遍感受。李滨堂告诉记者:“我们年初做了一个几十个亿的规划,送到哈尔滨市市长那里,他说我们一年财政收入才400个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