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明:2006年5月,杨殿钟经妻子史某介绍认识郭某后,利用担任西安市委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职务便利,接受郭某的请托,为其实际控制的公司在与某县热电厂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上元郡项目、东韦村开发等项目中提供帮助,郭某先后7次共送给杨殿钟500万元、黄金15千克。
2009年9月,郭某到杨殿钟家中说某县房地产项目出了问题,希望该县电厂继续与其合作,杨殿钟当场答应,临走时他将装有50万元的黑色纸袋送给了杨殿钟。过了一段时间,杨殿钟回电话说已经给该县主要领导打过招呼。
2011年11月,该县电厂找了个开发商参与该项目,为此他又去杨殿钟家里送了50万元。在其关照下,该县主要领导协调了此事,随后谈判时该县电厂同意让其继续开发该项目。据悉,因为杨殿钟的关系,该县主要领导亲自安排相关人员给电厂做工作,并要求分管副县长和公安局加强协调,让工程顺利进行。
2011年初,郭某到杨殿钟家中给其送了100万元,希望介绍认识西安某管委会主要领导,以便征地搞开发。几天后,郭某在饭桌上认识了该管委会领导,该领导答应一定支持郭某。
2012年元旦,郭某又到杨殿钟家中说征地时钉子户太多,需要管委会给予支持,并送给杨殿钟100万。半年后,郭某再次到杨殿钟家里送了200万元,希望其帮忙给管委会领导打招呼。几天后,杨殿钟电话里说已打过招呼,很快郭某的第一块土地手续进入办理阶段;2012年国庆节前,郭某又到杨殿钟家里,请他再次帮忙打招呼,并送了5千克金条。2013年年初,郭某再次到杨殿钟家,希望其给管委会领导打招呼,尽快办好项目二期的土地手续。而他在给杨殿钟送的茶叶木盒里装了20块金条,每块500克,共计10千克。
3约老板去意、俄旅游
办公室内收美元
检方指控:2007年至2014年,杨殿钟9次收受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赵某贿赂人民币220万元、美元5万、黄金0.9千克、玉石1块,并利用职务之便在大兴新区开发土地等事项为赵谋取利益。
法院查明:2006年,杨殿钟与赵某结识并逐渐熟悉。之后,利用担任西安市委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接受赵某请托,为其在大兴新区征地、处理工人打架、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事上提供帮助,赵某为感谢杨殿钟的帮助,先后9次给杨殿钟送出人民币220万元;美元5万(折合人民币324222元);黄金0.9千克,价值人民币273600元;玉石1块,经鉴定价值人民币5万元。
赵某说,他认识杨殿钟后一起吃过几次饭,公司遇到麻烦事也请杨殿钟协调过,就这样慢慢熟悉了。2009年2月,杨殿钟约他去巴西、阿根廷考察,他很快答应,入住宾馆后送给杨殿钟2万美元。2011年下半年,赵某想参与大兴新区开发建设,找到杨殿钟,希望其给所在区领导说说。几天后得到杨殿钟回复,赵某找到区上领导,经谈判顺利签订征地开发协议。事后,他给杨殿钟送了100万元。
2012年11月,杨殿钟再次约他去意大利、俄罗斯旅游,出发前他在杨殿钟办公室送给其3万美元。
4帮老板打通关系
说妻子需要一辆小车